隆星获得国家授予纳税信用等级评价A级单位
发布时间:
2019-11-19
自2013年至2015年,大连隆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按时缴纳各项税款,连续三年排名长兴岛经济区纳税大户前五位,并且获得经济区国家税务局给予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A级的荣誉称号。
自2013年至2015年,大连隆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按时缴纳各项税款,连续三年排名长兴岛经济区纳税大户前五位,并且获得经济区国家税务局给予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A级的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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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1-19
自2013年至2015年,大连隆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按时缴纳各项税款,连续三年排名长兴岛经济区纳税大户前五位,并且获得经济区国家税务局给予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A级的荣誉称号。
自2013年至2015年,大连隆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按时缴纳各项税款,连续三年排名长兴岛经济区纳税大户前五位,并且获得经济区国家税务局给予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A级的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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